近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草案)》。该条例将填补我国古籍保护领域的立法空白,为全国古籍保护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四川历来是古籍收藏的大省,目前馆藏汉文古籍约23万部、187万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约50万册。其中,已有246部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涵盖历史、文学、宗教、科技等多个领域。这些古籍不仅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见证,更是巴蜀文化多元发展的历史佐证。
为保护好这一宝贵的文化遗产,四川自2007年起就建立了多层次的修复体系:以四川省图书馆为核心,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四川大学图书馆等机构为支撑,并在基层图书馆设立小微修复室。通过这些措施,初步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古籍保护格局。
近年来,通过实施《四川省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超过7000万元,推动了古籍普查、修复、数字化等六大重点项目的开展。这些工作为即将出台的条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古籍保护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抢救性修复不及时、专业人才匮乏、社会参与度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此次立法将重点规范以下方面:
- 建立古籍普查登记制度
- 实施分级保护机制
- 完善珍贵古籍名录体系
- 加强存藏基础设施建设
- 抢救性修复工作
同时,条例还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古籍保护。在利用传承方面,要求国有收藏单位提供阅览服务,推进数字化建设,并支持专业机构开展整理研究和出版工作。
《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的出台将为古籍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推动形成"保护有法、利用有序、传承有人"的新局面。这一创新举措不仅对四川意义重大,也为全国范围内的古籍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