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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村民承包村道养护,《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8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涵盖八章七十一款,旨在从法律层面明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运营职责边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我省农村公路从"有无"向"优劣"转变。

作为覆盖面最广、服务人口最多且公益性最强的交通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截至2024年底,四川省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37.5万公里,位居全国前列。同时,在新改建里程、乡村客运运营车辆数和线路总量等多项关键指标上也保持领先地位。

然而,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交通强省建设步伐加快以及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增长,现行条例已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出行需求,与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要求也出现了不适应。因此,此次修订工作显得尤为必要。

针对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职责划分模糊的问题,《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并构建起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同时,在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各环节,进一步细化了政府相关部门及交通主管机构的具体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特别增加了鼓励将村道保护纳入村规民约的相关条款,引导村民增强爱路护路意识,构建起全民参与的公路防护体系。此外,还提出探索创新农村公路养护模式,如与国省干线合并养护、与集体经济联动发展等多样化方式。

为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服务价值,《条例》鼓励整合沿线资源,支持市场主体有序开发服务区、物流仓储、旅游设施等项目,推动农村公路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同时,明确要求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的协调发展,实现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建共享。

通过优化农村路网结构,提升运输效率,我省将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激活要素流动,促进特色农产品、旅游资源和矿产资源等优势转化为经济收益,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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