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ST华西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自2025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4.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五)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于本年4月30日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并将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和风险提示,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存在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款,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要求披露相关审计报告,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内部控制问题,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目前具体工作包括:
1. 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由董事长黄有全担任组长,孟海涛副总裁和许小琴董事担任副组长,财务、内审、经济运行、证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组。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重点针对资金管理、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管理等六个关键环节。
3. 开展实际整改工作:
(1)已解决收付款账户与账务记录不一致问题;
(2)已完成应收账款和在产品相关内控的自查;
(3)阜平项目洁净车间装修工作已启动。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 依据深交所规则,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且缺陷整改完成,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4.1条,若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或否定意见,则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后续公告。
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为准,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