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116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 赎回数量:1,816,000元(18,160张)
● 赎回兑付总金额:1,817,924.96元(含当期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2月19日
● "豫光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19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14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豫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7.74元/股。该情况已满足赎回条件。(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行使"豫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豫光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4)。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实施"豫光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并在此后七天内连续发布了相关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 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2. 赎回对象:
截至2025年12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豫光转债"全部持有人。
3. 赎回价格:100.1060元/张
计算方法为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具体如下:
IA = B × i × t / 365
其中:
- IA:当期应计利息 - B: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当年票面利率(0.3%) - t:计息天数(129天) 计算得出当期应计利息为0.1060元/张,因此赎回价格为100 + 0.1060 = 100.1060元/张。4.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12月19日
5. "豫光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19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影响
(一)赎回余额及转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8日,"豫光转债"剩余金额为1,816,000元(18,160张),占发行总额的0.26%。"豫光转债"自2025年2月16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5年12月18日,累计有708,184,000元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共计119,020,064股,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92%。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豫光转债"于2025年12月15日停止交易。截至2025年12月18日,未转股的1,816,000元可转债全部冻结。(三)赎回兑付金额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为1,817,924.96元,将于2025年12月19日发放。(四)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赎回对公司的现金流影响较小。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09,262,698股。虽然短期内可能稀释每股收益,但长期来看有利于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进稳健可持续发展。三、转股前后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股本变动导致部分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注:具体数据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的公告(临2025-114)。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