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7
为确保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郑重声明: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了优化企业治理架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和公司实际发展需求,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此次制度修订主要针对内控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重点事项,特别是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在全面梳理现有内控制度的基础上,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优化,以提升内控流程效率和治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而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重点在于:结合最新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流程。从募投项目合同专属审批到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审计,构建全流程监管机制,确保严格按照募投计划和相关合同进行资金使用。同时细化了相关部门职责权限和具体审批程序。
《内部审计制度》的修订主要体现在:强化审计部门独立性,明确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并增加专职审计人员数量,提升审计能力。同时扩大审计职权范围,重点加强募集资金等关键事项的过程监督和专项审计,全面提高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力度。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修订则新增了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将业绩预告、快报纳入管理范畴。明确要求审计部门在财务报告披露前进行独立审核,规范了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机构聘任及审计报告出具等环节的具体职责。
目前,上述拟修订制度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于2025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