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9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3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所有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信息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3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续期注册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到期继续注册,并计划在境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以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系列产品。
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DFI36号)。该通知确认,自本通知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以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基于公司资金规划和市场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2025年度第四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已于次日(2025年5月23日)全部到位。具体发行结果如下:
上述债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可查阅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