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3日和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此次回购总金额区间为3000万元至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设定为20.16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可参阅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和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19.69元/股。相关细节请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一、回购进展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7月31日的回购情况通报如下:
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098,0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1349%。回购期间最高成交价为15.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3元/股,总成交金额约为1466.79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所有回购均在价格上限19.69元/股以内完成,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规。
二、其他说明
公司在实施股份回购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1. 未在以下期间进行回购: (1)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的重大事项披露前;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2. 集中竞价回购遵循以下要求: (1)委托价格不设于股票当日涨幅限制价位; (2)不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委托; (3)严格遵守其他监管规定。
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