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汉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朔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4〕1661号)。本次发行的发起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查询合格的线下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24.0万股,发行价格为27.50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基金”)、国家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基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低(以下简称“四个数字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44.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制定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中金汉朔科技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汉朔1号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获得的股份数量为212.1454万股,约占发行股份数量的5.02%。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32.654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4.98%。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额为844.800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20.00%。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没有回拨到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发行量为2703.4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80.00%;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675.8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最终总数为3.379.2万股,线上和线下发行的最终数量将根据线上和线下回拨确定。
2025年2月28日(T日),汉朔科技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步发行了675.8万股“汉朔科技”。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并于2025年3月4日进行(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2025年3月4日,线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汉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的所有配售股份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汉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5年3月4日上市(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制,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其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制期为6个月,即每个配股对象配股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可以流通;10%的股票限制期为6个月,限制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中金汉朔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配股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当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线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违规数量合并计算。在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中奖3次,但未足额支付的,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网上认购,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放弃认购的第二天起6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放弃认购的次数按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
一、 网上认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上发行的认购情况。网上发行的有效认购户数为11713787户,有效认购股数为64、161、373、500股。总数为128、322、747个,起始号为00000001,截止号为00012832747。
二、 实施回拨机制、发行结构和网上发行成功率
根据《汉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75.8500万股)将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027.5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351.6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的40.00%。回拨后,网上发行中奖率为0.021064131%,有效认购率为4.746.89258倍。
三、 网上抽签抽签
2025年3月3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计划(T+1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抽签,2025年3月4日(T+2日)网上彩票中奖结果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上公布。
发行人:汉朔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