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案件所处阶段:一审判决
- 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为原告
- 涉案金额:人民币26,825.72万元(不含诉讼费、审计评估费等)
- 对公司的影响:案件尚处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影响需待生效判决执行后确定。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24年4月,河南广钢向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对被告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破产债权32,075.29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准)。管理人已确认原告债权为5,249.57万元,争议部分暂定为26,825.72万元。
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二、诉讼进展
近日,河南广钢收到驻马店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豫17民初19号),判决如下:
- 确认原告对被告享有普通破产债权168,113,649.34元;
- 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83,085.96元和鉴定费330,000元(含审计费、评估费及出庭费用),总计1,713,085.96元,由原告负担696,542.98元,被告负担1,016,542.98元。
如不服判决,可在十五日内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本次一审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6,811.37万元,已涵盖管理人确认的5,249.57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案件尚处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责编:戴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