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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将被满足的公告
关于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触发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此提示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可转换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1,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新港转债"),期限6年。该债券自2025年4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新港转债初始转股价为8.85元/股。经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日和2025年4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新港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5年4月7日起调整为8.85元/股。
三、向下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即7.52元/股)。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若出现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85%,则将触发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四、后续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转股价向下修正条件触发当日(即2025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将召开紧急会议审议是否实施转股价修正,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相关决定。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广大投资者可密切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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