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号),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3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381.41万元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38.59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4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6,538.5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0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2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门的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该账户。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已使用完毕,为了优化账户管理,公司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结余利息共计人民币49,214.92元已转入公司的一般账户。
随着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17日
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