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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5-02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151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王圣杰先生担任主持人。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共12人,其中10位董事出席了会议;非独立董事张乃文先生及独立董事周赛因故未能参会。

2. 公司监事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的有效通过。其中:

- 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议案6回避了表决;

- 议案5在投票过程中实施了分段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2. 出席见证的律师为刘颖颖和周赛。

3.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悦达投资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合规;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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