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一、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23〕1889号),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88.172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9.10元,募集资金总额51344.09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220.24万元后,实际到账资金净额为47123.85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3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03号)。公司已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存放这些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5年7月8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浙江公共安全服务中心(一期)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交由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和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及两家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衢州分行、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以及财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的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截至2025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具体开户信息略)
三、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浙江衢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签订的内容
甲方: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衢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丙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约定:
1. 子公司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0801013103198468),该专户仅用于区域现金服务中心及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的资金使用。
2. 丙方作为保荐机构,负责监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4. 若子公司从专户中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净募资额20%以上,乙方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5. 协议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持续至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并销户为止。
(二)与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签订的内容
甲方: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
丙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约定:
1. 子公司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01000394486976),该专户仅用于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及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的资金使用。
2. 丙方作为保荐机构,负责监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4. 若子公司从专户中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净募资额20%以上,乙方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5. 协议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持续至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并销户为止。
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