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或专门用于回购的贷款,在不超过35元/股(含)的价格区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这些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完成,自2025年5月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34.90元/股(含)。有关本次回购的具体信息,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和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以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最新进展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31元/股,总支付金额为33,069,421.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在回购期间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公司未在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期间,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之前进行股份回购。
2.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时,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a) 回购委托价格不超过公司股票当日的涨幅限制;
(b) 不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以及股票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委托;
(c) 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