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所得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为2025-018。
二、股份回购的最新进展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需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情况。2025年7月,公司未进行集中竞价方式的股份回购。
截至2025年7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6,059.34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83%。本次回购最高价为17.44元/股,最低价为15.90元/股,总支付金额为99,990.12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遵循《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将及时披露后续进展。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