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
1.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两名股权激励对象,共回购注销79万股限制性股票。该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回购价格为每股1.26元,总金额合计995,400元。
2.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09,623,844股变更为3,308,833,844股。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两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9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具体如下:
1. 李建华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80,000股限制性股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 邵翌旻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710,000股限制性股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主要程序和信息披露
1.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系列文件。监事会随后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至6月27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异议。
3. 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所有议案。
4.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确定2024年9月6日为授予日,以每股1.26元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636.57万股限制性股票。
5. 2024年9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 2025年3月31日和2025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7. 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每股1.26元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1483.86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的具体原因和价格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9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为每股1.26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总金额为995,40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1. 本公告所述股本变动数据基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新信息。最终实际变动结果以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时的官方数据为准。
2.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已向回购对象支付股票回购款合计995,400元。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308,833,844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有助于保持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六、后续事项说明
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验资报告;
2.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明细清单。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
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