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证券简称:旭升集团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13685债券简称:升24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鉴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等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占总股本比例按照2025年8月5日的股本总数953,316,724股计算。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根据该方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此外,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起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于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62元/股(含)。具体信息可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的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并于次日披露了首次回购的详细情况,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回购计划已按最低金额要求完成。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总数为9,406,338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9867%。此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3.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2元/股,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495,254.8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区间及使用资金总额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完全一致。整个回购过程严格遵循了披露的方案内容,未出现任何偏差。
(四)关于回购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上市地位稳定,控股股东结构未发生变动。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进行公司股票的买卖操作。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鉴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等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占总股本比例按照2025年8月5日的股本总数953,316,724股计算。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专门证券账户中。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股份在回购完成后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在此期间,这些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及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及时通过公告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