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2021〕1012号),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在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其持续督导期原定为至2023年12月31日。鉴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该保荐机构继续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履行督导义务。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随后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为满足本次发行需求,公司近日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荐协议,正式聘请其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在另行申请发行证券时若更换保荐机构,原保荐协议应当终止,由新保荐机构承接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工作。鉴于公司已与中原证券签署保荐协议,海通证券不再继续履行相关督导职责。
中原证券已委派习歆悦女士和白林女士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处理本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首次公开发行及后续督导期间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
习歆悦: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德奥通航非公开发行、南通锻压资产重组、利民股份重组、三安光电非公开发行、晶科电子科创板IPO等项目。
白林: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果麦文化、零点有数等多个项目的IPO工作,参与华通医药收购项目及多家企业的尽职调查。
责编:戴露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