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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6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H7楼,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四)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永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完成了表决程序。

(五) 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 在任董事5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二) 5%以下股东对重大事项的表决情况: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三) 议案表决结果说明:

经统计,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范渊、章雪奕

3. 法律意见书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律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

责编:戴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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