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5-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
(1)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璞女士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0,378,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87%。其中:
(1) 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43,222,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6%。
(2) 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共132人,代表股份数为27,155,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21%。
2.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计132人,代表股份数为3,738,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7%。
3.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 深圳市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确认召集人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深圳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责编:戴露露



